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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職場體驗參訪

2-3.職場體驗參訪(參加各系職場職場體驗參訪)

 

透過職場參訪使學生了解工作內容及應具備之能力,增進學生就業認知。

  1. 申請資格:由本校在校生學生本人提出申請
  2. 申請項目:參與職場體驗參訪並完成心得報告者(不限場次)、(不得重複申請其他來源補助);職場體驗參訪完成後,自行撰寫履歷表乙份(含求職自傳)後至教務處業管單位辦理核銷,審核通過者核發獎勵金2,000/次                
  3. 檢核機制:
  • 須完成以下及此線上表單 112就學補助申請表單
  • (1)申請表(含職場體驗參訪心得,限500字)、(2)履歷表(含求職自傳)乙篇

 

 

申請表單下載   ODT  PDF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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