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設置辦法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高教深耕計畫完善就學協助機制補助要點
第一條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執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鼓勵本校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以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使其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有效促進社會流動,讓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能安心學習,特訂定本校完善就學協助機制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補助對象為具本國籍之本校學籍(不含延修生及外生)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生
五、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六、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符合崇右影藝科技大學緊急紓困金實施辦法提出申請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通過者,每學期須重新申請審查資格)
七、原住民學生
八、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
九、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定青(少)年照顧者之學生
十、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或文化不利之學生
第三條 本要點就學輔導助學金項目如下:
一、經濟文化不力考生參加二階段面試交通費及住宿費
二、建立多面向學習輔導機制
三、專業證照/競賽拔尖
四、建立完整生活輔導機制
五、專業職能與專業能力培育
第四條 申請補助流程:
符合補助資格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檢附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就學協助專案辦公室提出學習輔導、獎勵之申請。經審核通過者,各業管單位依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進行成效追蹤與考核辦理。
第五條 成效追蹤機制:
申請補助學生於完成輔導工作後,須繳交各項成效考核資料至教務處就學協助專案辦公室彙整審核,審核結果除作為是否發放助學金之依據外,並提供給相關執行單位,作為完善就學協助機制修正之參考。
第六條 就學協助機制助學金之核發:
成效考核資料經教務處就學協助專案辦公室審核通過者,由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撥之,經費依本校會計核銷作業流程發放。如發現申請資格或證件有偽造或變造情形,輔導工作執行中者,應即終止:已發放助學金者應即繳回。補助金申請之核發,依據各項補助申請之送件時間序核予。
第七條 就學協助機制補助項目及相關補助資訊,依每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核撥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輔導機制經費及本校外部募款基金狀況調整,本要點俟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停止後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