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職場體驗參訪
2-3.職場體驗參訪(參加各系職場職場體驗參訪)
透過職場參訪使學生了解工作內容及應具備之能力,增進學生就業認知。
申請資格:由本校在校生學生本人提出申請
申請項目:參與職場體驗參訪並完成心得報告者(不限場次)、(不得重複申請其他來源補助)
;職場體驗參訪完成後,自行撰寫履歷表乙份(含求職自傳)後至教務處業管單位辦理核銷,審核通過者核發獎勵金2,000/次
檢核機制:
須完成以下及此線上表單
(1)
申請表(含職場體驗參訪心得,限500字)、(2)履歷表(含求職自傳)乙篇
申請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