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輔導證照校外競賽培訓

 

1. 實施方式:a.申請時須具備在校學生身分,畢業生在學期間取得證照/校外競賽應於畢業前提出申請。b.學生參與國家考試及技術證照輔導課程,每科目輔導時數至少超過10小時(含)以上。

2. 檢核機制:繳交就學3-1輔導證照/校外競賽培訓輔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1輔導簽到表、附件2活動照片黏貼單、附件3考照/參賽證明

*語文及電腦office證照除外*

3. 獎助金額:每次競賽輔導金為5,000元。

申請表單下載   ODT  PDF word